如果外國人是一個科學家並他在波蘭逗留的目的是,到研究機構為了執行研究項目的基礎上,為了進行科學研究或開展工作,他可以申請臨時居留許可為了進行科學研究。以獲得這種臨時居留許可,外國人必須出示:
1.與在波蘭有註冊地址的研究機構的協議關於接受他到研究機構為了執行研究項目的目的;
2.科學單位的書面聲明,其中它承諾負責研究員在波蘭生活的成本,以及執行關於外國人返回義務的決定,即可能發行因為外國人非法地停留,如果實施該決定的成本將由公共資金支付。關於讓外國人返回義務決定的實施成本例如,可能是,有關外國人驅逐出境的成本。如果外國人驅逐出境將有公共資金支付,那時,研究機構應該在自關於接受外國人到研究機構的協議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回這些費用。
3.健康保險
4.足夠資金以支付生活成本以及支付回到原籍國的成本
關於接受外國人到研究機構為了實施研究項目的協議簽訂作為工作合同/協議. 或者民事法律關係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