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波蘭 居留卡 Rresidence Card?
居留卡是確認外國人在波蘭逗留期間身份的文件。該文件與有效護照一起證明了在波蘭的居留權,並賦予外國人多次無需簽證即可越過波蘭國境的權利。越境時,應將居留卡與有效的外國護照一併交給邊防局服務人員。居留卡包含以下信息:
01.持有人的姓名和姓氏以及父母的名字;
02.外國人的出生日期,地點和國家;
03.永久或暫時居住的註冊地址;
04.有關公民身份的信息;
05.有關性別的信息;
06.有關身高(厘米)和眼睛顏色的信息;
07.PESEL編號(如果已分配);
08.有關授予的許可證類型的信息;
09.如果為進行學術研究而簽發了臨時居留許可,則註明“科學家”;
10.如果為高技能工人的就業而簽發了臨時居留許可,則註明“歐盟藍卡”;
11.註釋“進入勞動力市場” –授予有權在波蘭從事工作或免於獲得工作許可的義務的外國人的許可證的情況;
12.“季節性工作”註釋(如果出於季節性工作目的簽發了臨時居留許可);
13.指紋
14.發卡機構的名稱;
15.發行日期;
16.到期日期;
17.外國人的照片;
18.註釋“由……(給予歐盟保護的成員國的具體規定)在(給予國際保護的日期)授予的國際保護–如果外國人獲得了長期的歐盟居留許可,同時又在波蘭獲得了國際保護,或者在另一個歐盟成員國。
居留證:

如何獲得居留卡?
居留卡是發給已獲准的外國人的文件:
1.臨時居留證 ;
2.永久居留證 ;
3.歐盟長期居留許可;
4.難民地位;
5.附屬保護;
6.出於人道主義原因的居留許可。
因此,為了在波蘭獲得居留權,首先應獲得居留證。
更換或遺失居留卡
在以下情況下,必須更換居留卡:
1.卡中包含的數據已更改;
2.持卡人的外觀發生了變化,這使他/她的身份難以確定;
3.卡已損壞;
4.卡已丟失(例如被盜);
5.波蘭承擔了保護居留卡持有人的責任,該居留卡是根據授予長期歐盟居留許可而簽發的,帶有註釋“ …所授予的國際保護”(歐盟成員國授予保護的規範);
6.另一個歐盟成員國承擔了根據授予長期歐盟居民許可證而頒發的居留卡持有人的保護責任;
更換居留卡的申請應在更換理由發生後的14天內提出。
簽發後續居留證的申請(對於出於人道主義原因而獲得的居留證,永久居留證或歐盟長期居留證)應在居留證到期前至少30天提交。
遺失居留證的外國人應在遺失(例如丟失,被盜)之日起3天內,向發給居留證的省辦公室提交相關表格,以報告這一事實。該表格在這裡可用。報告居留卡丟失或損壞的外國人應免費獲得聲明確認這一事實。如果檢查外國人在波蘭居留的合法性,這種聲明可能會很有用。這就是為什麼在檢查時始終應攜帶原始聲明或其副本的原因。找回丟失的居住卡的外國人有義務在恢復之日起3天內將此事通知Voivode。如果外國人已經收到另一張替換遺失卡的文件,則他們有義務立即將收回的文件退還給省辦公室。
注意:不遵守這些義務可能會導致罰款。
注意:居留卡應親自到省辦公室領取。對於13歲以下的兒童,該卡由父母或另一位法定監護人(例如法院指定的家庭監護人)領取。
在提交更換居留證的申請後的1個月內,將發行新的居留卡。如果在上述規定的期間內旅行社未發行新卡,則應將這一事實通知外國人,說明延誤的原因,並指定新的結案截止日期。
費用
簽發和更換在留卡的費用– 50 PLN
替換因外國人過錯而造成的居住卡遺失或損毀的居留卡– 100 PLN
對於外國人有過錯的居住證在其後每次丟失或破壞-150 PLN
在以下情況下,不收取簽發或更換居留卡的費用:
1.發出第一個居留證給誰是在波蘭授予一個外國人:
一)。難民身份,
b)。輔助保護,
c)。出於人道主義原因的居留證;
2.為外國人頒發的第一張居留卡,該外國人是作為遣返者最親屬的成員在波蘭獲得永久居留許可的;
3.簽發或替換的文件是否存在技術缺陷;
4.因波蘭承擔根據授予長期歐盟居留許可而簽發的居留卡持有人的保護責任而更換的居留卡,並註明“ …授予的國際保護”(歐盟成員國授予的規範保護);
5.如果另一歐盟成員國承擔了根據授予長期歐盟居民許可證而發行的居留卡持有人的保護責任,則更換居留卡;
法律基礎
2013年12月12日的《外國人法》(2013年法律雜誌第0號第1650條)。